新闻
政策法规 首页 > 新闻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(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)

   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0年7月1日起,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,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

  2020年6月30日